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樊城区王新菊诊所卫生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卫传罚﹝2024﹞25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樊城区王新菊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2420606MA4E0LJW7J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王新菊
违法事实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