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汇总

来自:委老龄健康科 时间:2022-12-09

2021813日以市政府名义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等13个单位征求意见。截至202192日,收到市财政局、谷城县等2个单位书面反馈意见,襄州区、枣阳市、宜城市等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无书面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市财政局提出意见建议共1条,吸收完善1条。

(一)市财政局意见

建议请市政府综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征求意见,重点对参保标准、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进行专题研究,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意见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二)吸收完善情况

为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前期到孝感市、枣阳市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借鉴外地做法,结合襄阳市实际,市老龄办起草了《襄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定了参保对象、实施范围、投保标准、保险内容、实施时间、工作程序等方案内容,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财政局意见。

二、谷城县提出意见建议2条,吸收完善1条。

(一)谷城县意见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中,涵盖了老年人工作实施方案中部分意外伤害保险内容,如:在住房内外非本意、非疾病而跌伤等。建议:请市老龄委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中保障范围,做出合理规划。

2.我县现有60周岁老年人120930人,按每人每年30元即3627900元。考虑到目前县财政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建议:由市级财政兜底或者全部享受市区两级财政4:6分担。

(二)吸收完善情况

1.关于“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中保障范围,做出合理规划”建议予以采纳完善:一是因拟实施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范围为意外身故、残疾赔付金和意外住院的护理金,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中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事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不存在重复;二是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一种补充保障措施,以减轻老年人发生意外后给个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可与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叠加享受,互为补充。

2.由市级财政兜底或者全部享受市区两级财政4:6分担的建议不予采纳。因谷城县属于一级财政体制,市级财政不予分担。

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为确保《襄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精准性,2021年10月19日在市政府、市卫健委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襄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发布后,襄阳日报、襄阳网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公开报道,群众反映热烈,参与热情较高,网络点击率和评论数快速增长。同时,部分热心群众通过电话反馈了意见建议。

(一)群众意见汇总

1.群众普遍支持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觉得此项工作能较好地与医保报销政策衔接,是为群众办实事,建议尽快实施。并有多名老年人表示,如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暂不实施,希望能提供合适渠道,愿意个人出资购买。

2.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惠及各县(市、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群。

3.建议参保对象范围充分考虑到常住襄阳但户籍不在襄阳、户籍在襄阳但随子女在外省常住等老年人群。

4.建议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择优选定国企、央企等大型、老牌、服务网点多、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承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吸收完善情况

1.关于“尽快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等建议与当前工作推进进程和实施方案内容相吻合,予以采纳。

2.关于“参保对象范围充分考虑到常住襄阳但户籍不在襄阳、户籍在襄阳但随子女在外省常住等老年人群”的建议部分予以采纳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拟定参保对象为户籍在襄阳市、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对户籍在襄阳市的老年人按照自愿申报、愿保尽保的原则进行投保;对户籍不在襄阳的老年人群,参考孝感、武汉等其他城市经验,经慎重研究,因考虑在投保、信息录入、理赔等诸多环节会给老年人本人带来不便,暂不予采纳。

3.关于“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择优选定国企、央企等大型、老牌、服务网点多、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承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建议予以采纳完善,国企、央企的产品、服务、信誉等方面比较受群众信赖,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同时结合省老龄办《关于配合中国人寿湖北省分公司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工作的通知》(鄂老办发〔2014〕18号)指导精神,建议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国企、央企的品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部分意见截图: